【博主按】克服腰椎病痛,忙碌了大半年,拙著《“传媒下乡”的理与法》,就快要出版了。今天上午,我为小书写下了下面的前言。
一本书其实就是一份人生经历,一份心灵感悟,一份职业思索。我的这本小书也是如此。
出生在农村、学的是法律、干的是新闻,这份经历,让如今生活在都市中的我,深深怀念远方的故乡。每一次下乡采访,每一次回到农村,我总是在寻找埋藏在内心深处的童年记忆。很幸运,多年以后,即便是走在异乡农村,我依然能感受到那种熟悉的微笑与感动。有的时候,我也对变迁中的农村做一些出于专业、出于职业的思考。
或许,这就是人生中说不清楚的缘分。当恩师李功国先生把“农民、传媒、法律”几个关键词列为我写作的选题的时候,我顿时热血沸腾。李先生治学40多年,其人格其学养,令人仰止。如今,先生年届古稀,仍激情不改,学术常青。从这个独创性的选题里,足见先生深邃的智慧。而对我来说,能在先生的指导下,对自己的农村情怀做一次梳理,实在是幸运。
最终,我把书名定为《“传媒下乡”的理与法》,并开始了艰难的写作。当前,农村研究已是显学,不少学者在农村与传媒问题上取得了令人尊敬的成就。然而,同时涉及“农民、传媒、法律”这三个关键词的研究很少,加上国内新闻立法上的滞后,给本书的写作增加了很大难度。好在有众多有识之士为中国农村建设付出的艰辛努力,他们在农村的丰富而生动的探索、实践,让本书的写作成为一件快事。
这本书如果说有什么心得,就是把农村放在深刻变革的历史进程中,去考量农村、农民与传媒、法律的关系。书中呈现的,既有农村与传媒在历史上的若即若离,又有现实中的亲密“共舞”;既有传媒影响下我国农村政治、经济、法律、文化的变迁,也有农村、农民与现代传媒之间的磨合。其中,我重点着力探索的,就是在“传媒下乡”与依法治国双重背景下,农民、大众传媒以及农村建设者应该具有怎样的传媒法律理念。
可以说,写作这本书的时候,我心中的读者不只是农民。对农民来说,通过这本书,会比较全面地了解如何面对还比较陌生的现代传媒,怎么有理有法地与媒体打交道。对大众传媒来说,书中关于传媒在农村“正效应”、“负效应”以及法律的论述,是一种责任与使命的警醒。同时,农村建设者可以据此更加善于运用现代传媒服务农民、发展农村。
在这本书里,我把大量的笔墨放在农民的权利上。无疑,我们正处在一个追求权利、实现权利、崇尚权利的时代。农民、传媒、法律之间,最核心的也就是“权利”二字。为此,我详尽论述了与广大农民密切相关的权利,如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、肖像权等。在写作农民表达权的时候,我很有感触地说了下面的两段话:
我们的最终目标不是农民被重视,被关怀,被怎么样、怎么样。只要有一个“被”字在,农民的权利就不可能是完整的权利。大众传媒有责任为农民提供平等表达的平台,有义务为农民提供充分表达的空间。
我们的最终目标不是找到所谓农民的“代言人”。只要有一个“代”字在,农民的表达就会被少数人垄断。不要迷信社会精英能为农民代言,也不要寄希望于新闻媒体为农民代言,只有每个农民都开辟自己的表达空间,才是真正的表达权。
其实,不仅仅只是表达权,农民的每一项合法权利,对农民生活,对农村发展,都十分重要。通过写这本书,我更加坚定地认识到了法治在解决“三农”问题中的突出作用。也正是如此,甘肃文化出版社的“农家书屋文库·法律系列图书”出版计划,实在是功德无量。
为此,我要感谢甘肃文化出版社、恩师李功国先生。同时,我也要把本书献给我的农民父母、我的农民亲人,献给我的妻子与女儿。是他们的关心、支持与爱,让我认真地对待这本书中的每一个字句。
当然,学识所限,错误肯定不少。我真诚地希望读者朋友能够提出您宝贵的批评意见,促我不断进步。
90年前,五四精神。
90年后,五四不精神。
(图片说明:2009年5月4日上午,在海南大学行政报告厅举行的“五四运动与陈独秀学术报告会”上,尽管来自北京、南京、安徽、陕西和海南的专家学者竞相发出肺腑之言,组织到场的不少学生还是忙着戴耳机听音乐,聊天玩手机,姿态各异睡大觉。有拿“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材”的酣睡者,周围响起数次掌声竟然震而不醒。作者:欧剑)
《城管执法操作实务》是一部奇书,内容博大精深。不知道这个分队是怎么进行让人永生难忘的警告的?
最近,在写一些有关农民表达权的话题时,有一些感触,写下了下面两段话:
1、我们的最终目标不是农民被重视,被关怀,被怎么样、怎么样。只要有一个“被”字在,农民的权利就不可能是完整的权利。大众传媒有责任为农民提供平等表达的平台,有义务为农民提供充分表达的空间。
2、我们的最终目标不是找到所谓农民的“代言人”。只要有一个“代”字在,农民的表达就会被少数人垄断。不要迷信社会精英能为农民代言,也不要寄希望于新闻媒体为农民代言,只有每个农民都开辟自己的表达空间,才是真正的表达权。
会议没有不隆重的;闭幕没有不胜利的;
讲话没有不重要的;鼓掌没有不热烈的;
领导没有不重视的;看望没有不亲切的;
接见没有不亲自的;进展没有不顺利的;
完成没有不圆满的;成就没有不巨大的;
……主要愿意,照此接下去,说到下个世纪也说不完。我要接的是:垄断没有不正确的。
自从我向工信部投诉兰州市电信局以后,第二天,3月18日,工信部就将我的投诉转到了兰州市电信局,效率很高。3月19日,兰州市电信局相关部门人员和我联系,口气不错,说要协商处理。20日,工信部有关人士来电,说已经把我的投诉转给了兰州市电信局。
上周,我接到兰州市电信局的第二次电话,电话称经过调查核实,兰州市电信局限制使用路由器并无不妥,并对我的投诉予以了逐条反驳。有意思的是,他们回复说,弹出的警告页面并没有影响电信服务,只是浏览器打不开。我不知道,当浏览器没法打开的时候,这样的电信服务还是不是服务?我正告他们,用户在家非经营性使用路由器是完全合法的。兰州市电信局、兰州市公安局出台的通知,没有任何法律依据,应为无效。如果不废止,我将继续采取措施,或投诉,或起诉。
交锋仍在继续。以后,我将及时发布关于此案的信息。不知怎么回事,关注此事的兰州网民并不多。我倒是愿意好好和电信较一真。
今天上午,被逼无奈,给国家工信部投诉了一下兰州市电信公司。原因是,兰州市电信公司违法禁止家庭用户使用路由器,侵害消费者权益。
2002年11月5日,我在兰州电信公司办理宽带,是包年不限时服务,不过绑定账号,限制流量。在协议书上,电信要求我“不得改变所使用宽带线路的客户性质或将该线路用于经营使用”。后来,家里有两台电脑需要同时上网,我使用了路由器。理由是,我没有“改变所使用宽带线路的客户性质”,仍为个人家庭使用;我也没有“将该线路用于经营使用”。
但是,从2008年10月起,我家的宽带不能正常使用,经常断网。特别是强行弹出兰州市公安局、兰州市电信局警告页面,令我无比烦恼,也严重影响到我的工作和生活。这个警告页面由兰州市公安局、兰州市电信局联合发出,称我非法使用路由器,并说要追究刑事责任等。(有意思的是,这个页面的名称却是“中国电信甘肃分公司”,让人误会这个规定是甘肃分公司的。)全图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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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此,我多次向兰州电信10000号投诉,他们在答复我的时候,常是把这个规定给我再重复一遍,再没下文。我要求兰州市电信局书面答复我,并附上兰州市公安局、兰州市电信局的通知全文,我至今没有收到。
今年春节后,这个警告页面出现得更加频繁了。由于最近个人工作的关系,急于使用网络。被逼无奈,3月11日,我只好在电信公司办理了“我的e家”。这是一个和路由器性质一样的服务,它允许多台电脑同时上网,只是,这个资费要高得多,每月168元。让人苦笑不得的是,在我使用“我的e家”后至今没几天的时间里,仍然多次出现禁止我使用路由器的警告页面,造成间歇性无法上网。
3月17日,我没办法,只好在国家工信部网站上投诉。具体要求和理由是;
1、根据2002年的协议规定,要求兰州电信执行原协议,取消对我使用路由器的限制。由于工作紧急,现在我被迫使用了我的e家,我要求,兰州电信在取消我使用路由器的同时,并执行原来协议和资费标准;
2、由于电信服务有问题,造成我无法正常使用宽带,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我进行双倍赔偿;对我不能正常使用宽带造成的损失,进行赔偿;
3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中没有限制用户使用路由器的规定,中国电信没有出台封杀路由器的通知和规定,路由器也是首批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,兰州市公安局、兰州市电信局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,出台限制用户使用路由器的规定,是违法行为。我要求工信部督促兰州市电信公司撤销违法通知,追究兰州电信相关人员责任。兰州市公安局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,和经营企业联合限制用户,是不合法的。
4、兰州市电信局一方面限制路由器,一方面推广有路由器性质的高价“我的e家”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,兰州市电信局的这个行为,是强迫交易行为。
谁也管不着自己家安装几个水龙头,谁也管不着一户人家用几个灯泡。但是,兰州市却限制宽带用户家用几台电脑。现在,电信公司已经要求宽带绑定账号,限制流量,我用多台电脑上网,并没有偷用电信一点宽带资源。电信公司这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必须得到制止!
让人郁闷的是,在我被迫使用“我的e家”后,竟然还是出现“警告页面”。我都怀疑,我是不是已经被列入黑名单了。
最后,我在给工信部的申诉信里要求工信部在规定的时间里书面答复我。
很不幸,我没能顺利地从2008迈入2009。准确地说,我是一瘸一拐地进入2009的。
2008年阳历的最后几天,腰椎病犯了。和以前不一样,这一次,动弹不得,居然卧床了三四天。下得床来,步履蹒跚,一直到今天,还是如此。
一直不喜欢去医院,这次依然。大过年的,在医院住着多无趣啊,再说,还要准备回湖南老家。还没有进腊月,女儿就一个劲地说,湖南的爷爷奶奶、叔叔婶婶、兄弟姐都想她回去呢。由于没有妹妹,她执意只说兄弟姐。
老家的年过的还真是热闹,年味十足。可是,腰腿不争气,没能尽兴。在家里躺着、在屋前屋后走着,这就是我的农历新年。往年回来的时候,都要带些腊肉,这次全都免了。
回来了许多天,腰腿还是不见好。特别是腿,右腿老有胀痛,影响走路。没办法,2月12日,在中医院做了一次CT。结果是腰椎间盘突出症,左右都有。医生说要住院、手术。CT室的技师说,没事坐那么多干嘛。郁闷呢,没事谁老坐着啊。
工作还得做,还有两本书要写,博客好久都没更新了,看来还得坐。真盼望能彻底好起来。
下录卧床期间歪诗一首:
客行陇上三千里,忽忽蛰居咫尺间。
天地容身叹梦小,病困方知万事难。
前夜犹悲翻身苦,今晨纵喜步蹒跚。
百世功名何所在,凭窗容我一开颜。